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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才发展战略

围绕战略全面深化,以“战略提级、组织提效、队伍提能、生态提质”为核心主线,布局人力资源重点工程,紧扣重点赛道、业务领域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优化引才体系,锻造梯次合理、结构优化的干部人才队伍,推动人事管理从“保障支持”向“战略驱动、价值引领、能力塑造”延伸。深化人才体系建设,打通“育、引、选、用、成”全链条管理,实施五大人才工程。立体引才,创新打造“Call青春”校招品牌,构建精准开放的立体引才生态,深化银校合作,保障优质人才供给。系统育才,制定校招新员工培养管理办法,规范校招新员工体系化培养。科学用才,搭建多元化赛马舞台,构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赛马机制。战略储才,建立动态更新、梯次衔接的金字塔式储才体系。生态励才,强化多维激励与暖心关爱,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二、人力资本分析

公司持续完善人力资本分析体系,依托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围绕组织架构、岗位配置、人员结构、人才流动、绩效表现、人力成本等维度,建立人力资本分析机制。通过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数据分析,结合全行业务发展规划、战略重点及机构职能调整,动态评估各单位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和人岗匹配情况,为组织优化、人才配置和队伍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分析成果应用于组织机构优化、重点领域人才配置、招聘计划制定及人才梯队建设等场景。结合业务发展需求、人员流动趋势、岗位空缺情况及人才储备水平,对人才需求进行预测,科学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持续优化人才结构,推动人力资源向战略重点领域配置,不断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专业人才库建设

公司全面推进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印发《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构建起“管理办法+培养机制+年度方案”三位一体培养体系。启动跨境、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研运、司库、并购六类专业人才库建设,覆盖重点赛道和核心业务领域,分类制订各专业人才库培育机制,通过专项培训、课题研究、项目攻坚、跟岗实训等方式,加速人才成长。定期评估各库运行效果和培养转化情况,确保各类专业人才库建设取得实质成效,形成人才库“选拔、培养、使用、发展”正向循环。

四、薪酬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建立并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付、追索扣回机制,持续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内部制度。

(一)管理架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由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通过。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延付及追索扣回。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薪酬延付及追索扣回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二)制度要求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延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其中绩效年薪延付比例不低于当年绩效薪酬总额的50%,递延期限不少于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如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职责范围内发生风险暴露等情形,根据情形轻重对已发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等实施追索扣回处置流程。

(三)实施流程

根据追索扣回处理决定具体实施追索扣回操作,执行追索扣回决定时,采用减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延付薪酬账户余额、扣发在公司未来发放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等方式落实。仍有差额的,可要求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退回已发薪酬予以补足。

五、员工意见与申诉渠道

公司建设企业级问题库平台,收集全行范围内的问题、建议和金点子,形成问题收集、分类、流转、处理、反馈、评价等闭环管理,构建起统一高效的问题提交、反馈与解决的通道。员工可通过问题库平台反映职业发展、能力建设、劳动关系、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各类与自身权益相关的问题。基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库设计了匿名提问模式。问题处理全流程严格遵循最小权限、最小知悉原则。提报的问题直达总行产品与流程建设办公室,审核评估后仅将问题分派至对应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若提交员工选择匿名提交,系统对提报人信息进行屏蔽,责任部门经办人员无法查看相关身份信息。针对部门的办理质量,会对问题回应的准确性、方案的可行性、不采纳理由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给提问人。提问人可通过问题库“我的提问/金点子”在线查询问题处理进度和解决方案。针对重要问题则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从全量问题中提炼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纳入流程攻坚项目专项推进。全行员工可通过问题库平台首页的“热门问题”“问题公示”板块查看脱敏处理后发布的问题解决方案。对外发布的问题会对提问人姓名、所属机构以及内容中涵盖的人名、公司名称进行屏蔽处理。问题库通过服务号推出“今日信息差”期刊,并下设“员工体验”专栏,涉及办公系统操作、员工福利、能力培训、薪酬管理等内容,供全行员工查阅、复用。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浦发银行高度重视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建立权责清晰的治理架构与常态化运行机制,制定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将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要求深度融入系统建设与业务流程,构筑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为公司的数智化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授予个人对其数据的控制权

公司制定《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保障客户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补充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各对客渠道建立便捷的个人金融信息主体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明确告知个人金融信息主体请求行使主体权利的方法和渠道。若拒绝个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知情权、决定权

公司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客户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还须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浦大喜奔、浦惠来了等主要对客渠道自主阅读勾选隐私政策、业务协议、APP弹窗提示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各渠道、各业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确保客户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自主决策。客户有权限制或拒绝公司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有权撤回已作出的同意,但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客户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二)查阅权、更正权

客户有权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柜面等渠道的个人信息查询、修改功能服务查询及更正、更新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在客户修改个人信息之前,需要验证客户的身份,确保为本人操作。具体查询、更正个人信息路径和方式,可通过各渠道隐私政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查看。

(三)复制权

客户有权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如果客户需要获取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副本,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公布的路径和方式,或咨询营业网点或客服人员,复制其个人信息副本。

(四)删除权

客户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删除权。公司制定《规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删除指导意见》,规范对客户行使删除权的管理要求与响应流程。在以下情形中,客户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1)如果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2)如果公司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客户的同意;(3)如果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客户的约定;(4)如果客户终止公司提供的账户服务和个人手机银行服务;(5)如果公司不再为客户提供服务。如公司决定响应客户的删除请求,还将同时通知从公司获得其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自行获得其的单独授权。当客户从公司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公司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如客户通过网点、客服热线(95528)等方式提出删除其个人信息的要求,公司将在核实客户身份后与客户确认需要删除的个人信息,并在15日内答复客户处理结果。对经审核无法实施删除处理或者不满足删除条件的情况,由受理网点等对客渠道告知客户目前无法删除原因以及后续处理流程。对经审核确认可对客户要求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原则上将在15日内删除客户个人信息。

(五)账户注销

通过注册账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为客户提供便捷、有效的账户注销功能。注销过程如需进行身份核验,要求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再次提供的个人金融信息类型不得多于注册、使用等服务环节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类型。注销过程不应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提出额外要求增加个人信息主体义务。注销账户的过程需收集个人敏感信息核验身份时,应明确对收集个人敏感信息后的处理措施。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注销账户后,应及时删除其个人金融信息或匿名化处理。因法律规定需要留存个人金融信息的,不能再次将其用于日常业务活动中。

二、第三方数据安全监督

(一)消费者数据使用目的相关知情同意政策

公司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外发的管控要求,敏感级及以上数据原则上不应通过终端设备使用互联网邮件、公共即时通讯、互联网文件传输工具、在线文件存储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移动介质等传输至公司外。公司于终端设备部署数据防泄漏工具,确需通过邮件、移动介质等对外发送数据的,需先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外发。公司制定《数据出行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安全评估流程,评估内容包含数据处理的目的、范围、数据交互方数据安全情况等。

公司制定《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与国家有权机关另有规定或开展金融业务所必需对外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如转接清算等)外,不应对外提供的个人信息,具体要求包括: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开展个人信息接收方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评估,并要求其对数据保护责任进行承诺;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类型,并事先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单独同意;在对外提供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信息转移或交换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应定期检查或评估信息导出通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合同与第三方合作机构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对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监督评估;合作结束后,要求第三方合作机构及时删除合作期间获取的个人信息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应执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并准确记录和保存个人信息对外提供的情况。

发现数据接收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双方约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立即要求数据接收方停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数据接收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应解除与数据接收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数据接收方及时删除从公司获得的个人信息。公司严禁非法将个人隐私及数据出租、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

(二)第三方数据合规监督

公司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出行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发布数据安全保护条款标准文本的通知》,明确第三方合作安全管理要求。在合作前,明确第三方收集数据应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在数据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并且明确涉及数据委托处理、共同处理、转移、公开、共享等对数据主体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应事先开展数据安全评估工作的要求。在合作期间,明确敏感级及以上数据的对外传输,应采取数据加密、安全传输通道或安全传输协议进行数据传输,并且明确第三方应严格遵照约定的目的和方式处理数据,不得擅自将数据用于其他用途或进行商业利用。合作结束后,合作方应立即删除合同项下取得的任何数据。公司针对已经结束或即将结束的业务合作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包含签署数据处置函、编写后评估报告、开展合作方现场检查。


绿色金融与信贷政策

浦发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深化ESG探索实践,全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公司推出《绿色低碳转型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形成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协同发展的绿色低碳转型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同时,公司充分关注投融资活动中的ESG风险管理,持续完善授信客户ESG风险管理体系。

一、ESG尽职调查

(一)尽调流程

公司制定了《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办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经营机构应当加强授信尽职调查,根据客户及其项目所处行业、区域特点,明确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尽职调查的内容要点,综合评价客户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意愿、能力和历史记录。必要时可以寻求合格、独立的第三方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

1.信贷业务

贷前管理:在贷前尽职调查时,内容涵盖污染物及废弃物排放管理、气候变化影响及应对、绿色发展机遇、员工权益保障与人才发展、产品及经营责任、管理结构、审计及内控、税务政策及治理等指标。公司着重强化对ESG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的客户或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同时建立重大ESG风险客户名单管理机制,要求名单内客户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实施重大风险应对预案、建立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寻求第三方核查或风险分担等。

授信审查审批:公司依据相关制度及ESG风险管理要求,对在ESG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严格限制对其授信。

合同管理:对于重大ESG风险客户,公司在开展融资业务时,会与其签署标准版本的融资额度合同、贷款合同,或补充签署《补充合同(适用于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

资金拨付管理:公司将客户ESG风险管理状况作为放款审核的重要内容,并嵌入单笔业务用信审核流程。如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可按流程及合同约定中止直至终止资金拨付。

贷后管理:公司持续收集、识别、分类和动态分析客户ESG风险信息,根据政策变化采用不同的ESG风险预警及应对机制。在贷后检查中对客户ESG风险分类进行动态评估,并要求重大ESG风险客户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2.债券承销业务

公司贯穿客户遴选、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全流程核查企业能效、碳排放、污染物治理、环境管控、职工权益、人才建设、ESG治理架构及可持续经营等综合ESG表现。客户项目筛选阶段,对钢铁、煤炭、火电等高ESG风险行业实施差异化从严审核。业务准入与尽职调查环节,将ESG内控体系、环保节能相关资质、工艺能效行业水平、环境安全处罚及整改记录作为核心核查内容;多渠道交叉排查环境、安全、劳资负面记录。项目立项前置开展ESG初筛,项目实施过程若核查发现重大ESG负面风险立即暂停项目推进,从源头筑牢业务合规与信用风险防线。

3.投资业务

在自营债券投资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策略,将ESG尽职调查嵌入业务全流程。在发行人准入端,做好ESG风险识别,重点关注企业治理结构、内控机制的健全性;结合定量及定性指标评估ESG风险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在投资决策端,将ESG要素融入投资策略,全面提升绿色标的精准识别能力,对募集资金用途、环境效益实施穿透式审查;规避高ESG风险行业或主体,审慎介入受转型风险冲击较大的传统能源行业、高碳行业。在存续期管理端,持续完善投后管理框架,将ESG风险纳入存续期管理风险考量范围中。总分行及各业务经营单位按季开展常规投后管理,并对发行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及债项履约能力实施常态化监控;针对涉及ESG负面舆情的债项,第一时间制定专项应对方案,确保风险早识别、早处置、早化解。

(二)ESG风险升级管理

公司根据客户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处罚及其他行政处罚等潜在ESG风险点,制定ESG风险评估标准,将客户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类,并纳入贷前尽职调查、授信审查审批、贷后检查等授信业务流程。若客户在上一自然年初至今发生特定情况,将触发ESG风险分类升级。

高风险包括最新环保信用评级为环保不良企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或安全生产事件的;被相关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被责令停产整治的;以及受到其他情节较重的行政处罚等情形。较高风险包括最新环保信用评级为环保警示企业的;企业因违法行为依法被主管部门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被依法暂扣许可证件的;或一定时间内受行政处罚次数及罚金总额超阈值等情形。一般风险为企业不涉及上述高或较高风险情形的。

针对ESG风险分类为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的客户或项目,公司将加强尽职调查,厘清其潜在ESG风险点与后续应采取的ESG风险管理措施,并对ESG风险状况作出总体评价。对在ESG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严格限制对其授信。公司定期检视存续客户或项目的ESG风险等级评价情况,如涉及ESG风险升级的情形,将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分类水平。

触发ESG风险分类升级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下调;因违反环保或生产经营相关法规而涉嫌犯罪,或人员被实施行政拘留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或安全生产事件;被责令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拒绝、阻挠现场检查,或者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次数或处罚金额增加,或被责令限期拆除的;被吊销或依法暂扣许可证,或被降低企业生产资质等级或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被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二、环境信贷政策

公司在编订年度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制(修)定细分行业信贷政策时,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在明确要求全行各级经营机构要强化社会责任担当,加强ESG管理,将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将ESG信息作为贷前贷中贷后环节的重要因素,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领域风险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环境气候风险前置审核,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洗绿”“漂绿”等问题。公司按年度定期修订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公司紧密跟进行业发展动态与监管政策导向,对行业信贷政策进行动态更新与重检,确保行业政策中ESG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均严格遵循整体信贷政策的审查标准与内控监督。目前,公司已经修订了石油炼制、煤炭、钢铁、火力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煤化工等ESG风险密集行业信贷政策。

1.农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公司在《2026年度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中专设乡村振兴章节,围绕乡村振兴“5”大重点领域(农业产业链、农业大市场、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础农业保障),发挥自身经营“4”个方面特色(智、链、安、和),打造“N”个具体场景服务,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区域下沉、领域扩大、产业延伸。实际经营中考量农耕用地对自然栖息地/保护区产生的负面影响,土壤侵蚀或退化,化肥及杀虫剂污染,作物类别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水源的过度消耗或污染等因素。不得介入高污染、高能耗的相关客户,包括:位于水资源严重超载区的高耗水作物种植企业,环保不达标、不具备减污降碳能力的企业,因农药残留超标、化肥不当施用被监管部门通报的企业。坚决退出对环境造成破坏、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得到批准的农业生产项目。

2.能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公司在《2026年度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中重点聚焦能源体系低碳转型,推动新能源供给比重提升,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加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立足国情实际和能源行业低碳转型特点,推动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落实就地消纳和外送统筹布局,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能源相关细分行业最新发展状况,加强相关行业研究,修订煤炭、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等能源细分行业信贷政策,优化调整客户、区域、项目的准入标准和要求,加强风险提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客户,以及违反环保规定且未完成整改的客户不得实施例外。坚决退出淘汰落后产能,严禁介入违规建设项目。坚决退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煤电机组。审慎介入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盈余的省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火电项目。对未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核准要求建设、未核先建、批建不符及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违规煤电建设项目,不得新增授信,存量信贷业务稳妥化解。

3.采矿:《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矿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加快重要矿产增储上产,提高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等政策对采矿业结构性矛盾化解和促进提质升级的政策要求,在《2026年度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中明确支持稀土、铁矿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和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支持相关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绿色矿业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稀贵金属等特色新材料集群,积极支持持有效采矿许可、资质合规、技术成熟、有稳定订单、主要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企业。择优支持拥有近海大型在产矿山的企业扩产与技术升级。在依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审慎支持海岸带矿产采选,不得介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淘汰类及限制类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严禁介入无证、技术落后或无环境监测体系的企业。对于科技含量较低的采矿业严格把握业务开展节奏,稳步缩减业务规模,控制其在整体业务结构中的占比。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等政策文件,制定《煤炭行业信贷政策》,评估企业及项目合规建设、安全生产、能源转型等风险的重要性水平与对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重点支持符合绿色矿山、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紧缺型和战略性新型矿产供应。坚决压缩退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规产能、落后产能以及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不支持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项目。明确不得介入安全隐患突出、资源枯竭、不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标准的煤矿,以及环保不达标、落后产能和违规新增产能项目。

4.油气:根据《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及2035年远景目标》,公司修订《石油炼制行业信贷政策》,将石油炼制行业总体定位为“选择支持类”行业,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择优支持能耗限额符合行业标杆值或国际领先水平的企业。积极支持符合绿色安全发展要求的行业龙头企业。择优支持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安全可靠、产业链完备、具有规模优势的炼化一体化龙头企业。压缩退出产能利用率低、能耗水平高、不具备减污降碳能力及高环境风险的企业。积极支持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持采用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高效加热炉、空气预热器、高效换热器、中间再沸器、热泵精馏、低温精馏等先进技术装备,具备常减压装置减顶抽真空系统节能技术、催化裂化(解)装置低生焦技术、航煤液相加氢技术、微通道技术、高效分离技术的企业,以及采用绿氢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的项目。不介入常减压装置规模在关停线标准以下的客户(存量业务逐步压退)。不介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炼化产能项目,退出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三线一单”、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削减等要求的项目。

5.生物多样性: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要求,在《2026年度公司客户信贷投向政策》中,围绕各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和空间配置策略,重点支持水生态保护治理、智慧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支持回报机制清晰、具有运营内容、具有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相关综合治理项目,土壤源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项目,以及国家公园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建设、“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积极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在支持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考量农耕用地对自然栖息地/保护区产生的负面影响,土壤侵蚀或退化,化肥及杀虫剂污染,作物类别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此外,在钢铁、石油炼制、风电等行业信贷政策中均明确要求,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并密切跟进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不得支持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项目。


商业道德

公司着力构建商业道德相关事项管理体系,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反洗钱、员工行为管理等商业道德领域相关监督管理职责。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期审议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报告、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审阅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通过围绕合规治理架构、制度建设体系、内控管理机制、资源保障支撑及管理实施成效等维度,综合评估集团合规治理运行质效与合规文化培育成效,明确阶段性合规工作推进重点,持续夯实集团合规文化建设根基。统筹优化反洗钱制度与风控体系完善工作,持续提升全行反洗钱治理能力与履职质效。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体员工的商业道德培训机制,搭建集中宣导、自主学习、线上课程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渠道,持续提升全体员工的合规素养与职业操守。


浦发银行以“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愿景,将可持续发展深度融入公司战略,持续推进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要素与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有机结合。公司深入推动“1-5-5-5-4-3-N”数智化战略体系落地实施,坚持高目标引领,聚焦打造高品质价值银行,积极探索价值创造可持续增长的新模式;着眼于利益相关方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综合金融服务,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回报;围绕数智化战略,推动组织架构和体制机制动态调优,为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支撑;为员工搭建多元成长平台并完善福利保障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履行社会责任,筑牢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内控屏障,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客户价值、股东价值和生态伙伴价值的统一,着力成为治理规范、运作稳健、市场信赖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企业。

浦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持续健全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对标监管机构及主流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积极开展ESG政策与标准研究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外ESG准则与监管动态,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指引和战略支持。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多项国际倡议与组织,持续提升在可持续金融方面的实践能力,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签署《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

2023年,成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北京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办公室首批“可持续准则先学伙伴”。集团子公司浦银安盛为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中国气候联合参与平台(CCEI)成员单位。

2025年,加入亚洲金融协会、中英转型金融工作组、绿色商业银行联盟等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