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金融市场>投资交易>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代理类业务--代销实物贵金属

  一、代销实物贵金属

  1、产品定义

  指我行代理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外的第三方公司自行设计的、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金/银条、金/银章等贵金属制品的业务。

  2、目标客户

  了解黄金市场及黄金产品的黄金投资者,以及有黄金收藏、抵御通货膨胀风险进行保值增值需求的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

  3、产品优势与特色

  投资类产品:采用标准工艺,造型相对固定,主要体现贵金属本身的市场价值。客户购买此类产品即可抵御通货膨胀风险,也可伴随市场价格波动获取投资收益。

  艺术类产品:具有专门的艺术设计方案、采用独特工艺制造而成,添加了不同的概念和题材元素,产品本身除了具有贵金属的市场价值和抗通胀作用外,往往具有不菲的特殊题材或艺术附加值。

  该业务对于我行来说,具有不占用资金、风险小和收益高的特点。

  4、风险提示

  客户承担贵金属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

  我行不对代销的贵金属产品进行回购。若第三方合作伙伴公司对其销售的投资类贵金属产品提供回购服务,我行可协助其向客户提供回购网点地址等信息。